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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退換貨問題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規定,消費者於本公司網站消費均享有商品到貨七日猶豫期(非試用期),於前開期間內得不附理由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本公司解除買賣契約,無須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


*猶豫期間之退()貨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且包裝完整 ( 包括且不限於產品、附件、包裝、廠商紙箱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之完整性 ) ,否則恕不接受退()貨。


*部份商品基於智慧財產權保護、回復原狀困難、個人衛生等因素,商品一經拆封或經使用即可能影響退()貨權利,請消費者購買前務必確認清楚。


*消費者因檢查之必要手段或因不可歸責消費者之事由,致商品有毀損滅失或變更之情形,本公司雖不得拒絕消費者之退()貨,但得按商品毀損滅失程度收取回復原狀之費用。